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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因身份证重号引发诉讼案开审

全国首例因身份证重号引发诉讼案开审

全国首例因身份证重号引发诉讼案开审(图)



2007-09-05 04:51:28 来源: 东方网

核心提示:全国首例因身份证重号引发的行政官司近日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开庭。市民项女士使用20多年的身份证在不知情状况下被以重复原因更改。项女士遂将该市上城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


身份证重号带来的麻烦不少(资料图)
东方早报9月5日报道  居民身份证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但实际却有不少重号错号,杭州市民项女士还因此打起了行政诉讼。

在当地派出所将项女士与别人重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后,她起诉该市上城区公安分局,要求判定撤销派出所的“纠错通知书”。近日,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没有当庭宣判。这是全国首例因身份证重号引发的行政官司。

全文参见:http://news.163.com/07/0905/04/3NJP1TLG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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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烧饼夹猪头肉充汉堡,骗骗中国人,吓吓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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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出庭代表说,与项女士重号的另一方办理原证在项女士之前,根据有关规定,项女士应办理换证手续。”
很想知道这个“有关规定”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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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对公民个人的重要价值不言而喻。一旦发生重号,所有和身份证号码挂钩的业务和证件都将受到影响,房产证、驾驶证、结婚证、学历证,银行账户、股票账户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统筹账户,都将面临着更换问题。身份证号码重号现象的发生有其历史原因,只有当二代身份证更换结束并实现全国联网以后,身份证号码重号现象才有望消失。据粗略估算,目前身份证重号的居民在全国至少有100万人。

    公安机关在公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先斩后奏”地擅自更改公民身份证号码,然后才发出“纠错通知书”,至少在程序上不合理。值得关注的是公安机关这样做的理由:身份证号属于公共资源,不为公民自有——既然不是公民自有的东西,公安机关当然随时有权收回或者更改。

    实际上,身份证号码只是一串数字组合,数字组合本身不需要政府一分钱的投入,它是天然存在的,而且取之不竭。更关键的是,身份证号码具有鲜明的排他性,一旦被赋予某个人,则该号码就是该公民的私有资源,而且几乎是公民所有私有资源的重要累积基础,其他人不能拥有。从这个角度看,身份证号码显然不属于公共资源。因此,即使为了纠正重号,发证机关也无权擅自剥夺已经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号码资源,而必须先征求持有人的意见并诚挚道歉,还应支付公民因更改号码所造成的一系列换证费用及其他实际损失——毕竟,造成号码重号的责任在公安机关,而不在公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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