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Forum 医学信息学论坛 » 电子病历技术 » 跨院信息查询收费
新手上路
我还是对银行系统的跨行查询收费比较感兴趣,他们为什么能通过?
不同医院的检查结果互认是不是类似跨行查询? 受益主体是不是仍然为客户?信息内容所有者是不是仍然为客户?
查看详细资料
TOP
病历由医院生产,物权本应属于医院,。
高级会员
注册会员
金牌会员
版主
感觉上觉得:
EMR ---> 医院
EHR ---> ???公共(卫生部门和公共卫生机构、国家、公众???)
PHR ---> 病人
病历的所有权应当属于病人,但病人对病历所享有的并非排他的权利,起码医院要享有无偿的占有权和使用权。
我想应该有这样的行业的
要不我们学了这个专业能找到饭吃吗?
出来以后医生不象个医生
电脑就会那么一点点
开这样的收费只要对医院之间的信息交流
对一个病人能给他作出选择,自己选择去那家医院,看那个医生.可能会是件好事
我们可以这样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