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引发质疑,惹了麻烦。
随着我国社保体系改革的不断完善和普及,电子病例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例的举证过程中的地位和引用频率必然逐年升高。我国电子病历系统体系的建立,行业标准的规范统一,都是必须尽快完善,并提升到司法高度。
我总是同情弱者,不要责怪病患人群和白衣天使们,他们都是无辜、无奈的弱势群体。
[B]电子病历建档标准和医疗法规的制订、执行,在我国不是都有相应的“专业”人士吗,我认为真正值得反思的应该是他们。而且也只有他们才有相应的权利、能力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FO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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