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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引发质疑,惹了麻烦。

电子病历引发质疑,惹了麻烦。

也不知道官司的最终结果怎么样,要是输了那打击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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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引发质疑,惹了麻烦。

新生事物从萌芽到成熟阶段,肯定是要经历波折的,但电子病历是大势所趋,技术细节问题没有解决不了的,就看是不是国内相关部门和医院有没有这个决心,如果能象国外那样,得到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支持,推动工作也许就不会那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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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引发质疑,惹了麻烦。

其实从政府的电子签章法案的迟迟不能推出,也可见一斑。这个法案目前影响的不仅仅是在医学信息化方面,在电子政务方面更为突出。
为了理想,我选择过放弃!同样为了理想,我选择坚持!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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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也是怕打官司不利,不敢采用初级形式的电子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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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准备开始试运行了电子病历,基本思想就是有套打的功能了,医生保存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出来,并手工签字;接着第二天再把前天打印的放进去继续打印,就可以避免签字问题了;

听说部队医院电病历都是全部打印出来,由负责医师一个人签字就可以了;

这样他们实现起来就比较简单
这是我们家,我们大家齐齐呵护它。。。。。 www.hongyangsof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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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引发质疑,惹了麻烦。

逐条套打签名比手写还繁琐,整张打出来后再补签名,而各有关执行者不一定都能很快签上,而麻烦事却无法预料几时会来,纠纷一出,通常立即封病历,这是我们面临的实际情况。指望法律通融是不可能的,我们注意到法律对细节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卫生系统自己的法规在搞来搞去,而病历规范对打印尚未承认,对书写的墨水颜色却有规定,所以争取在卫生系统内搞出一个规范才是正途,比如病房设总负责医生和总负责护士,他们签名就表示对电子病历记录的过程的认可,不必由各具体操作人员在病历记录上签名。总之卫生行政部门得出头为医院讲话,从医院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及时放宽自己设的卡子。[/FONT] [/COLOR]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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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所言极是,目前我们是这样做的,医院自己做的规定,实属无奈之举,心中却实在不安很。极盼卫生部门出头,解决目前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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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卫生部现在总说在转型,说要从办医院转到管理医院,从管理者变为执法者,依据八大法来管理医院,可仅有这八大法够用不够用是一个问题?而立法滞后于现实发展更是另人头疼的问题。管理思路不清,发展又跟不上,就只能先医院吃亏扛着。

现在我倒是听有的医院为了避免这些麻烦,已经在逐步撤销原先所上的电脑系统,又开始恢复手工作业,仅保留收费划价方面的一些系统,这很难说是倒退还是说为了适应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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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坏蛋,不过我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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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悲啊!
我一直持这样的观点,卫生行业信息化是与整个社会信息化水平关系最密切的!就象“木桶原理”一样,我们这个行业的信息化水平不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的信息化水平,而是取决于社会相关行业信息化最低的那一块。这就是为什么卫生行业信息化进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加上卫生信息化本身就很复杂)。
就拿电子病历来说,你的电子病历法院不承认,加上举证责任倒置,这种官司就很难打了。
但电子病历是大趋势,不会因为这些原因而没落。

创新理想,拥抱未来

电子病历研究中心

www.china-eh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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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引发质疑,惹了麻烦。

打官司,行政规定也是可以作为依据的,这也是为什么要遵守”病历书写规范”的原因。
卫生部为什么不能制定一些有利于“卫生信息化”发展的规定呢?
“比如病房设总负责医生和总负责护士,他们签名就表示对电子病历记录的过程的认可”这些可操作性的东西,探讨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案。
有些东西不能等,发一个行政规定并不难,要立法难.
而且要求“护士签字”,本人认为是医院内部管理问题,签字就说明执行了吗?
医嘱才是依据,是指令,有医生签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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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了,不知道最近有没有什么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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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月了,最近还是没有什么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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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还没判,据说无论输赢与电子病历的关系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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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无论输赢与电子病历的关系都不大。”
如此是实事求是的明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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