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echoboy 于 2008-6-17 01:05 发表 
information model又不能单独成系统,而且information model 又不包括 interaction model。而且至少还需要一个data model。这些model本身是用来简化概括现实的流程,数量多了又没有组织好事倍功半。
关于我指的那些歧义 ...
我觉得你们都应该注意到HL7等标准本身就不是为具体系统开发而制定,而是为系统交互制定的。HL7的参考信息模型的出发点是为了指导HL7 V3的开发而制定的,不是为了跟HL7有关的信息系统制定的。从这个角度来讲,那么就能理解echoboy所说的歧义是自己造成的,不能怪HL7。
标准从系统开发的角度有四层:计算无关、平台无关、平台有关、系统实现。我们看到的系统功能规范(如HL7 EHR功能规范)属于计算无关,而HL7参考信息模型可以比作平台无关。后面的实现是系统开发者自己的事了。HL7 消息标准只要求系统所产生的消息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到于楼上所提到的说法,我不认同,我们开发信息系统是大部分情况下是符合某某标准(HL7,IHE,DICOM),而不是说基于某某标准进行开发。你要强求基于HL7来开发一套系统,产生歧义和出问题,那是你自己的事,怪不得HL7。